• 名称:《楷书行书间架结构51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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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2-25 16:40
《楷书结构51法》的相关信息,其内容如下:

  1. 天覆者凡画皆冒于其下。上面是宝盖的字,其余笔画应被包含在宝盖之下。如:宇、宙、定、寓。
  2. 地载者有画皆托于其上。下面有底托状的字,其余笔画应托于底托之上。如:至、孟、圣、盖。
  3. 让左者左昂右低。左部有长竖画且为主体的字,左部应高昂,右部应低一些。如:部、幼、即、却。
  4. 让右者右伸左缩。右部有长竖画且为主体的字,右部应伸展,左部应收缩。如:晴、晚、绩、议。
  5. 横担者中画宜长。有横担的字,中横应该写长些。如:喜、吾、安、和。
  6. 直卓者中竖宜正。有直卓的字,中竖要写正写直。如:甲、平、干、午。
  7. 勾拿法其身不宜曲短。有勾拿的字,其身不宜弯曲短。如:葡、萄、蜀、葛。
  8. 勾衄法其势不可直长。有勾衄的字,其勾不宜写直写长。如:句、匀、勿、包。
  9. 横折钩者折角宜圆。有横折钩的字,折角应写得圆润。如:刀、力、乃、万。
  10. 竖弯钩者展画伸开。有竖弯钩的字,竖弯要写得舒展。如:已、见、也、孔。
  11. 斜钩者不宜曲短。有斜钩的字,其斜钩不可弯曲短小。如:戈、弋、战、戟。
  12. 卧钩者宜曲劲圆。有卧钩的字,其卧钩要弯曲圆润。如:心、必、志、思。
  13. 上包下者下画宜上承。上包下结构的字,被包围部分的笔画要靠上。如:同、周、网、罔。
  14. 下包上者上画宜裹覆。下包上结构的字,被包围部分的笔画要全包起来。如:凶、画、函、幽。
  15. 左包右者右不偏。左包右结构的字,被包围部分要端正,不能偏斜。如:区、臣、巨、匠。
  16. 右包左者勿阔。右包左结构的字,被包围部分要紧凑,不能写得过宽松。如:司、可、包、式。
  17. 三面包围者两面勿透风。三面包围结构的字,包围部分与被包围部分的笔画要相接,不要透风。如:医、叵、区、匡。
  18. 四面包围者透气。四面包围结构的字,包围部分的笔画要均匀,内中要留出空隙。如:国、圆、固、围。
  19. 上画长者其下必长。上横长的字,下横要写长些。如:王、弄、李、木。
  20. 下画长者其上必长。下横长的字,上横要写长些。如:万、不、百、有。
  21. 上下有画长者短,下画短者长。上下都有横画的字,上横要短,下横要长。如:自、目、耳、且。
  22. 左右有竖画者左短宜瘦,右短宜肥。左右都有竖画的字,左竖要写得短而瘦,右竖要写得长而粗。如:门、日、月、用。
  23. 左撇右捺者左缩而右伸。左撇右捺的字,撇要收缩,捺要伸展。如:木、又、水、永。
  24. 左竖不嫌短,右竖不嫌长。左右有竖画的字,左边的竖画不要写得太长,右边的竖画不要写得太短。如:在、才、非、生。
  25. 横长撇短者撇宜直。有长横和短撇的字,撇应写得直些。如:左、在、尤、龙。
  26. 横短撇长者撇宜弯。有短横和长撇的字,撇应写得弯些。如:右、有、布、希。
  27. 横长直长者撇捺宜缩。有长横和长竖的字,撇和捺要写得短些。如:木、本、朱、米。
  28. 横短直短者撇捺宜伸。有短横和短竖的字,撇和捺要写得长些。如:父、夫、天、矢。
  29. 点复者宜偃仰向背以求变。有几点的字,各点的方向要有所变化,不能方向一致。如:亦、赤、然、无。
  30. 画重者宜鳞羽参差以化板。笔画多的字,要写得鳞羽参差,不能写成一块板。如:鹤、鸡、鹳、鹊。
  31. 两平者左右宜均。左右结构且两边笔画相当的字,左右要写得均匀。如:愿、原、叹、难。
  32. 三合者中间务正。由三部分组成的字,中间勿正。如:御、谢、树。
  33. 两段者上下平分,中微加饶减。由上下两部分构成的字,上下两部分各占一半,中间稍加变化。如:需、留。
  34. 三联者头伸尾缩间仍要停匀。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的字,头和尾伸缩要得当,突出主笔,协调统一。如:章、意、素、累。
  35. 左旁小者,齐其上。左偏旁小的字,左边笔画要与右边笔画的上边取齐。如:吸、呼、峰、峻。
  36. 右边少者齐其下。右偏旁小的字,右边笔画应靠下或与左边下部齐平。如:和、知、细。
  37. 外四叠者,体格必整方。在字的四周出现相同的笔画,应排列整齐,大小相当,形成包围。如:嚣、器。
  38. 内四叠者,布置宜匀密。内为四叠的字,布置要均匀、紧密。如:爽、齿。
  39. 斜勒者不宜平,平则失势。斜勒笔画不要写平,写平了则没有气势。如:七、也、乜、此。
  40. 平勒者不宜倚,倚则无仪。平勒画若写斜了则不端正。如:云、去、且、旦。
  41. 纵捺之字,必要攒头收尾。有斜捺的字,要藏锋入笔,回锋收笔。如:丈、尺、史、又。
  42. 纵戈之法,最忌力弱身弯。纵戈之字,最忌无力而又弯曲。如:武、成、或。
  43. 横戈不厌曲。有卧钩的字,其卧钩要弯曲圆润,切忌细长直挺。如:心、必、志、思。
  44. 伸勾贵抱持。有竖弯钩且呈包围之势的字,竖弯钩要抱住被包围的部分。如:已、见、也、孔。
  45. 承上之人,正中为贵。承上之字,中间的笔画应端正,位居正中。如:夫、天、央、奏。
  46. 屈勾之势,退缩斯宜。屈勾之字,其勾要写得退缩一些。如:鸟、马、焉、为。
  47. 体重者,中画宜长。分量重的字,中间的笔画要写得长些。如:鼎、鼐、鼒、赢。
  48. 身长者,勿使其极。身长腿长的字,不要写得太细长。如:身、耳、贝、页。
  49. 并肩者,宜彼此让就。左右结构且并肩的字,要相互避让。如:赞、弼、赞、励。
  50. 画长撇短者,右不宜用捺。撇画长、捺画短的字,右边不宜用捺画。如:矢、朱、失、朱。
  51. 画短撇长者,左不宜用点。撇画短、捺画长的字,左边不宜用点画。如:生、在、白、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