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宪法的一些常见考点详解:
宪法的概述:
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1954 年宪法。1982 年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 年宪法经历过 5 次部分修改,分别在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2018 年。
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奋斗成果的确认,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通过确认国体、基本经济制度、政体等,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都是重要的人权,2004 年宪法修正案将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法治原则: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国家制度:
国体:即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方式。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 18 周岁的中国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社会经济权利:如劳动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等。
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权、文化权利等。
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国家机构:
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工作。
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审判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机关),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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