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2024年钟秀勇民法【精讲】
  • 分类:财会考试
  • 观看人数:加载中...
  • 时间:2025-01-18 22:04


《2024 年钟秀勇民法【精讲】》课程简介


一、课程概述

《2024 年钟秀勇民法【精讲】》是一门针对 2024 年民法学习和司法考试等法律考试的系统精讲课程,由知名民法学者钟秀勇老师授课。该课程将对民法的各个重要领域进行详细讲解,涵盖了民法总则、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婚姻家庭、继承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学员深入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具体规则,为学员在民法学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等方面提供坚实的知识基础和强大的专业支持。

二、课程目标

  1. 知识掌握目标
    • 使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和体系,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等基础知识。
    • 让学员深入理解并熟练运用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格权、身份权等各项民事权利的基本概念、种类、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规则。
  2. 能力提升目标
    • 培养学员的案例分析能力,通过对大量经典和实际案例的剖析,使学员能够将民法理论知识应用于具体的法律问题解决中,掌握分析和解决民事纠纷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 提升学员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使其能够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民法规定,撰写各类民事法律文书,如合同、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3. 考试通过目标
    • 帮助学员熟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法考)等相关考试中的民法部分的题型、命题规律和评分标准。
    • 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分析和讲解,使学员掌握考试重点和难点,学会应对不同题型的解题技巧,提高考试成绩,顺利通过相应的法律考试。

三、课程内容

  1. 民法总则部分
    • 民法概述
      • 讲解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民法的渊源,使学员理解民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 深入分析民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让学员明白这些原则在民事活动和司法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和适用。
    • 民事法律关系
      • 阐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分类和内涵。
      • 分析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事件和行为),使学员学会如何根据不同的法律事实判断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自然人
      • 介绍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开始和终止,包括胎儿利益保护、成年人监护制度等特殊规定。
      • 讲解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程序及其法律后果,使学员理解这两项制度对自然人的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影响。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详细阐述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 分析非法人组织的概念、类型(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和其民事责任的承担。
  2. 物权部分
    • 物权概述
      • 讲解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的基本含义和区别。
      • 分析物权的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物上请求权),让学员理解物权的独特保护机制。
    • 所有权
      • 深入讲解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通过案例分析不同取得方式的适用情形。
      • 阐述共有制度(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包括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共有物的管理和处分等。
    • 用益物权
      • 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进行详细讲解,包括其设立、内容、流转和消灭的条件和程序。
      • 分析用益物权在不同土地利用场景中的作用和法律限制。
    • 担保物权
      • 详细讲解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概念、设立条件、效力范围和实现方式。
      • 通过案例分析不同担保物权在债务担保中的应用,以及它们之间的优先受偿顺序。
  3. 债权部分
    • 债的概述
      • 阐述债的概念、发生原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债的分类。
      • 分析债的履行、保全(代位权和撤销权)、担保(保证、定金等)、转移和消灭的规则,让学员掌握债的动态运行过程。
    • 合同编总则
      • 详细讲解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成立、生效、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 分析合同的履行原则、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合同编分则
      • 对各类典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等)进行逐一讲解,包括其特殊的合同条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纠纷解决机制。


01.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法内容 第二节:民法适用的结果: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
02.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类型 第四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五节: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一)
03.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节: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二)
04.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节:债权平等性的两个重要意外 第七节:禁止权利滥用规则 第八节:《民法典》总则编的任务与内容
05.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06.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监护
07.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08.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法人的人格否认
09.第三章  法人  第三节:法定代表人、其他成员实施行为所生法律效果“归属于”法人承受的“归属规范”(规范依据)
10.第三章  法人  第四节:公司对外担保
11.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一)
12.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二)
13.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三)
14.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意思表示理论(四)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三节:法定批准生效合同中的报批条款独立生效规则
15.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节:有意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16.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一)
17.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二)
18.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节: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三)
19.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一)
20.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二)
21.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节:无效的法律行为(一)
22.钟秀勇讲民法客观精讲第二十二讲
23.第五章 代理 第一节:认识作为“归属规范”的代理制度与代表制度时应当注意的一个问题 第二节:代理的概念、类型与特征
24.第五章 代理 第三节: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 第四节:代理权的滥用 第五节:表见代理 第六节:冒名实施法律行为与冒名诉讼
25.第六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诉讼时效的客体(适用对象) 第二节: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第三节: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法律效果
26.第六章 诉讼时效 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的性质 第五节:诉讼时效的中断 第六节:诉讼时效的中止
27.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占有 第一节:占有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占有的要素 第三节:占有的分类(一)
28.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占有  第三节:占有的分类(二)
29.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占有  第四节:无权占有人与权利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0.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一章 占有  第五节:占有保护请求权
31.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一节:物的几个重要分类
32.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二节:物权对物权的优先效力
33.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三节:物权请求权
34.第二章 物与物权 第四节:物权法定原则
35.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物权变动概述 第二节: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第三节: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
36.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四节: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一)
37.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四节: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二)第五节:非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的物权变动规则 第六节:添附(附合、混合、加工)、先占
38.第三章 物权变动 第七节:异议登记与预告登记
39.第四章 所有权 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40.第四章 所有权 第二节:共有
41.第五章 善意取得与拾得遗失物 第一节:善意取得(一)
42.第五章 善意取得与拾得遗失物 第一节:善意取得(二)  第二节:拾得遗失物
43.第六章 居住权 第七章 地役权
44.第八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担保物权的特征(一)
45.第八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担保物权的特征(二) 第二节:债务承担与第三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存续
46.第八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三节:流质条款(流押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共同担保(一)
47.第八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则 第四节:共同担保(二) 第五节:担保物权的消灭
48.第九章 抵押权 第一节: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第四节:不动产抵押中的“房地一体主义
49.第九章 抵押权 第五节:抵押权人对租赁财产行使抵押权与买卖不破租赁 第六节:抵押财产的转让规则 第七节:抵押权人的保全请求权
50.第九章 抵押权 第八节:担保物权的存续与被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第九节:动产浮动抵押权 第十节:最高额抵押权(一)
51.第九章 抵押权 第十节:最高额抵押权(二)
52.第十章 质权与留置权 第一节:动产质权 第二节:转质 第三节:动产流动质押
53.第十章 质权与留置权 第四节:权利质权
54.第十章 质权与留置权 第五节:留置权
55.第十一章 非典型担保物权
56.第三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与债的发生原因 第二节:多数债务人
57.第三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三节:债的移转(一)
58.第三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三节:债的移转(二)
59.第三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四节:债的消灭(终止)(一)
60.第三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债法概述 第四节:债的消灭(终止)(二)
61.第二章 无因管理
62.第三章 不当得利 第一节: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二节: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63.第三章 不当得利 第三节: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64.第四章 保证 第一节:保证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保证方式
65.第四章 保证 第三节:保证期间
66.第四章 保证 第四节: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 第五节:保证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六节:保证人对债权人的追偿权
67.第五章 定金
68.第四编 合同法 第一章 合同概述 第一节:合同与《民法典》合同编 第二节: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预约
69.第四编 合同法 第一章 合同概述 第四节:合同相对性规则及其例外
70.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第一节:订立合同的方式 第二节:要约规则
71.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承诺规则 第四节: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72.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第五节:“合同的主要条款”与“合同的成立”
73.第二章 合同的成立 第六节: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制 第七节:缔约过失责任
74.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合同履行的原则 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 第三节:履行的内容 第四节: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75.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清偿的抵充
76.第四章 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 第一节:代位权
77.第四章 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 第二节:债权人撤销权
78.第五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一节:合同的解除
79.第五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节:情事变更
80.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第四节:实际履行
81.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五节:违约损害赔偿
82.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六节:违约金 第七节:减价请求权 第八节:受领迟延的违约责任 第九节:加害给付
83.第七章 买卖合同 第一节:保留所有权买卖 第二节:特种买卖
84.第七章 买卖合同 第三节: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85.第八章 赠与合同 第九章 借款合同
86.第十章 租赁合同 第一节: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第六节:房租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87.第十章 租赁合同 第七节:转租——第十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规则
88.第十一章 融资租赁合同
89.第十二章 保理合同
90.第十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91.第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92.第五编 人格权法 第一章 人格权法的一般规则 第一节:人格权的概念、范围、性质与特征 第二节:一般人格权 第三节:人格权请求权
93.第一章 人格权法的一般规则 第四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节: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94.第二章  具体人格权  第一节  生命权——第九节  隐私权
95. 第二章  具体人格权   第十节:个人信息
96.第六编 婚姻法 第一章 结婚与离婚
97.第二章 夫妻财产关系
98.第七编 继承法 第一节:继承开始的时间——第四节:继承权、受遗赠权的放弃
99.第七编 继承法 第五节:继承方式 (遗产分割顺序) 第六节:遗赠抚养协议 第七节:遗嘱继承
100.第七编 继承法 第八节:法定继承 第九节:代位继承 第十节:转继承 第十一节: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权
101.第八编 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概述 第二节:过错侵权责任 第三节:无过错侵权责任
102.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节:公平责任
10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进一步说明与展开(一)
10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五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进一步说明与展开(二)
105.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六节: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七节: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
106.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一节:用人者责任 第二节:承揽人致人损害的责任与承揽人遭受损害的责任 第三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107.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四节: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与遭受人身损害时的教育机构责任
108.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五节:产品责任 第六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109.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七节: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110.第二章 具体侵权行为 第九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节:建筑物和物件致人损害的责任